從潘家園的“名人手跡”說起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02-11-13]
2003年1月29日《中華讀書報》第4版摘要刊登《縱橫》2003年1月號錢江的文章《胡喬木的一封“要房信”》,文章說:“北京潘家園舊貨市場是我常去的地方,其中的舊書坊是光顧的重點。那里有幾個攤位上常見‘名人手跡’,有時出現若干很值得收藏的東西。幾年前的一次,我甚至在那里見到了胡耀邦介紹曾山到北京醫(yī)院求醫(yī)的手寫便條,持有者索價2000元,不還價。我身邊沒帶這么多錢,稍一猶豫,待再去尋找,已經杳如黃鶴了。”“2000年冬天有一次前去,不經意間看到了胡喬木的一個信札,是他于“文革”之后出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之初,為增加該院3位著名學者的住房面積,寫給當時的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先念的。原信不長,是打印件,有胡喬木的簽字,有李先念的字跡,我認為是有價值的,略經討價還價,以400元獲取?!薄?000年2月5日,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胡喬木書信集》,共收入胡喬木書信435件。始自1945年4月9日,終于1992年9月27日。細閱之下,非但沒有發(fā)現此信,而且發(fā)現書信集中沒有收入作者1977年的信札。而這封信應該說是很有意義的,或可作《胡喬木書信集》的補遺?!?
像錢文所言,潘家園攤位上銷售的“名人手跡”之舉,恐非聳人聽聞。筆者就聽到類似情況不止一例。如前兩年在潘家園的攤位上整麻袋地銷售北京某名牌大學的一些名流學者在1957年運動時的發(fā)言記錄。前些日又有人要核對某藝術研究院研究人員為從事某項學術項目而采訪某名流的記錄手跡,用以證實這一記錄的歷史價值。
使筆者十分納悶的是,這樣一些屬于有研究價值的“檔案資料”為何和怎樣流入了潘家園攤位的。這些“檔案資料”原本是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某名牌大學、某藝術研究院的,他們如果覺得不必保留,也不該作為“廢紙”出售,以至輾轉流入潘家園攤位的。何況這些有價值的“檔案資料”絕非廢紙一堆。
使筆者同樣納悶的是,現在一些“檔案資料”往往成了“單位所有”,隨心所欲,任意處理。設想如果要在某名牌大學查找1957年運動時的發(fā)言記錄不知要經過多少關審查,結果能否看到還是個問題,然而只要你有“錢”就可以買來這些“檔案資料”擁為己有。一方面公開出版的《胡喬木書信集》收集了“始自1945年4月9日,終于1992年9月27日”的內容,而另一方面在潘家園的攤位上用400元就獲取的胡喬木簽名的1977年12月2日寫給李先念副主席的為老知識分子“要房信”,《胡喬木書信集》中卻沒有收入。
近日還有一位老學者告訴筆者,他為研究需要到某圖書館查找上世紀二十年代報刊,卻層層卡壓、處處紅燈,未能如愿,而如果老外需要查找,則一路綠燈,這豈不實際上成了限制國人的“雙重標準”了。
“檔案”的開放和管理實在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沒有學術“檔案”的開放,談何保障學術研究的公開、公正和公平,談何發(fā)揚學術民主和繁榮學術事業(yè)。學術事業(yè)的發(fā)展要求盡快產生一部有利于學術繁榮的學術檔案資料開放和完善管理的立法。(黃安年 博覽群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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