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位畢加索晚年所雇傭電工及其妻子因為持有271件畢加索的真跡而以盜竊和藏匿罪被法國普羅旺斯艾克斯上訴法院判處緩刑。不過本周,法國的最高法院推翻了該項定罪,并下令重新審理,原因是現(xiàn)有的證據(jù)不足以支持那271件作品是被偷竊的。
據(jù)估計,這271件在電工夫婦家中藏匿了40年的作品總價值高達7400萬到98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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